乐安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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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82 更新时间:2018-03-21 | |||||
乐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一、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二、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报请关于许可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龚贺章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三、人事任免。 下午3:00,大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乐明主持。会上,县人大选任联工委副主任戴慧林就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进行说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淑琴就关于提请免去戴慧龙同志职务的议案作提名和说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诚就有关人事任免作提名和说明;拟任人员作任前表态发言;县人大选任联工委主任熊贵生通报任前考法成绩并作任前了解情况说明;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波作关于许可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龚贺章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和说明。 第一次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 下午4:00,审议结束后。大会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乐明主持。会议采用举手表决和电子表决器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同意许可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龚贺章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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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jxr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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